2009年3月27日星期五

支持中医的方式不可以是“强迫患者用中医”

所以,一些人,显然是把“中医是不科学的”,“中医是法律禁止的”,“中医是不提倡的”,“中医是保险公司不赔付的”,“中医是非法行医”,统统搞混了。 事实上,“中医是不是科学”,要看科学的定义;在中国,基本上就是一场道德的口水仗。“中医是非法行医”,在全世界都没有这种说法。真正不可改变的是, “保险公司”不可能对不确定性设计医疗保险产品,否则,就不是商业产品,是开了一个赌场。

对医改、中医关心的朋友,请仔细读读笔者这几篇文章。就可以理解上面两句话:“国家公立医疗体制中,不应该有中医,也不应该有西医”,国家应该关注的,不是“医"本身,而是,“如何得到医”。这也是为什么说,最新的医改方案,根本不用进一步讨论,只不过是假、大、空、骗。它的核心,无非就是“医疗行业国营既得利益者”,要纳税人为他们的小集团利益,多掏一点钱,搞点面子工程罢了。骗投资罢了!

医改成功的关键,在于整个方案,必须是“从补需入手”,如何满足“由保而生”的需求,是医疗行业内部的专业技术、经营、竞争问题,优胜劣汰,价优者得!医改本身,不是医疗的改,而是“医保”的改。它是“医疗医院管理专业”的问题,属商业、社会保障学科,而不是,“医学院”,“医疗专业”。它的专家,不是医生,凡是医生,一定提不出成功的医改、医管方案。它是社会如何花钱“买医”的问题,说句难听点的,它是黑爵俺们的专业,不是医生朋友们的专业。最没有发言权的,就是医疗的专家。应由社会保障局、民政局主持医改方案,而不是由卫生局主持。卫生局自已主持,等于让卖家自已决定价格,购买力不足国家埋单(当然是对少数人),这治病,能不贵吗?

中国社会,中国政府,对于医改的问题,整个就搞错了!当中国医疗保险体系无是质量还是公平,都远远比不上美国、香港、英国、日本这些国家时,却奢评人家“这个不好,那个不行”,作为拒绝公平高效目标的改革的利益集团借口,可笑!可憎!可恨!可怜!

回 头再看看中医,张功耀的高论,可就远不是“中医科学不科学的问题”,而是“公费医疗用不用便宜的中医”的问题。再结合代表官僚的吴仪,代表卫生部利益的 高强、陈竺的的官方立场,再结合那份完全站在“医疗行业”卖方利益上的医改新方案,以及李玲这些人的高论。所谓“中医科学”之争论,本质上,就是让权贵阶 层,用纳税人的钱接受昂贵的西医治疗,补充性,可以选用中医。而平民,无论愿意不愿意,只能选择便宜的中医,或者,用贵得多的价格,接受西医治疗。

请 问,这样的医改,这样的“中医科学”,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中医,作为平民,你支持吗?当咱们小民百姓都是傻子?太过分了!那么,如果顺水推舟,响应张 功耀的号召,“中西医一起退出国家医疗体系”,取消国家医疗体制。市场竞争,中医、西医,全在于患者的选择。那么,无论你是支持还是反对中医本身,又有什 么不利之处呢?那么按中医三个相关结论的科字标准,承认科学这种科学论,又有什么为难呢?

“支持中医”的朋友不得其法,原因可能也就在于“过分迷恋传统文化”,自以为较之反方,“更了解传统文化”,说不定,只是更不了解“西方文化”,及与中国传统的对比而已。有了这般缺陷,套用传统的《中国式诡辩》,《权位崇拜》,《道德治国》这样的古老招数,既不可能说服旁人,更易被有心官僚利用,全然忘记自已的本来利益、本来立场。变成了形而上学的假大空争论,自相残杀!何益之有

在没有定义主语角色对象的前题下,“要不要中医”,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道德口水仗。在西方社会,这是一个医疗市场问题,有两种角色,医者的角色,和患者的角 色,两者截然不同。对于医者角色来说,“可以选择中医作为从业选择”;对于患者角色来说,“可以选择中医作为治病的手段”。根据人权断言,人权单位,及其拥有的财产拥有,自主交换的权力,神圣不可侵犯”,这是两者角色的人权利益。但是,如果掉转过来,“医者强行为患者施以中医”,“患者强迫医者选择中医保证疗效”,就是反人权,反民主,即反人类的邪恶行为。

在中国还有第三个角色,收了国民税收却没有负担国民福利责任的政府。对这个政府来说,以君权为患者选择中医,降低自已的国民福利责任,是它支持中医,并运用《权位崇拜》 打压异议人士的原因。而对于中医从业者来说,也根本谈不上占了便宜,只不过是把你们当成廉价服务奴隶,让患者奴隶被动接受君权“安排你们提供的服务”而 已。你们得不到真正的职业回报。还不如抛弃君权干预,让真正信任中医的患者,物付所值,体现你们从业的市场价值,你们才有机会真正宏扬中医!

官方所谓支持中医, 本来就是专治统制者剥夺公民人权利益,服务于自身小阶层利益的工具,————-全额西医公费医疗,有多少人有资格享有?这才是人家的目的!唉!一些中医人 士,真的不懂如何为中医从业者争取权益。至于一些疯狗一样在本博狂咬的所谓人,人家把她(他)卖窑子里了,还在替人家数钱擦屁股舔屁眼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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