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22日星期日

“大学无书”,远离中国式诡辩!

中国式诡辩:留意克服“权位崇拜”的心魔》是一篇被广泛引用的文章。不过原文本来只是作为本文的附加补充,针对性不高。笔者将其针对性重写,并改名为《中国式诡辩:官本位文化之权位崇拜的心魔》。

陈行之有一句话,说得颇有代表性:“中国人争论不是摆事实,讲道理,而是寻求压倒对方,寻求对方承认自已的地位优势,从而无条件全盘接受自已的观点”。杨振宁好象也说过类似的话吧?当然,观点的后面,当然总是会最终,演变成利益的分配。世界上,本来就不存在与利益无关的观点。就象宗教中的这派那派,与其说的对教义中的分歧,不如是通过教义,表达对现实社会政治经济利益分配的分歧。

不妨注意一下网上的“学术”争论,有一个共同特点,就是争论双方表面上是“摆论据”,实际上却是一个个自封为专家比内功。战术有虚有实,实一点的,摆一点引用的古籍名家资料,虚一点的,干脆就抛“无知”,多读点书,等等。自然,这样的争论,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争论。科学是可以通过实验最后证实的,所以中国的文人搞了一个花招,把它称为“社会科学”,意即无法用实验、观察、重复性加以验证的“科学”。以至于,为了维护这一套游戏规则,喊出了“西方的科学规则是规则,中式的科学就不能有自已的规则了吗?”,得!和民族主义挂上钩了。

陈行之的话,认同的中国人,估计至少有99%;但是身处争论中,不自觉地“以压倒对方为目的的”,也占了99%。中国人的争论,与其说是“摆事实,讲道理”,不如说是“摆pose,讲架势”。文雅点的摆弄信息不对称,俗称掉书包;差点的摆职称摆地位,再糟糕点的,就抢占道德制高点,用道德借口取消人家的发言权,技术点的手段就是网X的工作,封人家的嘴巴。生物学的手段最直接,象对付吴晗那样,让人家永远闭嘴。但是,文雅的又怎么样?粗暴的又怎么样?不骂人的又怎么样?还不是一律的象公狮子打架争老婆,争的是地位?实在那丫的地位太高, 象万一是何祚院士这类“学术地位最高”,那就要从道德角度上去封他的嘴巴。他说的东西是不是真的有事实根据,根据是什么,反对者,有多少人关注呢?

中国式诡辩的最根本点,就在于目的是抢占论点的裁判权,而不是去证明观点本身。在中国式辩论本身,最常用的手段,就是冒充大大小小的专家,而最恐惧的,就是被称为“无知”。前者,是争夺裁判权,如同曹操声称有“80万禁军”,或者“万人无敌嘴一张”这样的绰口。后者之恐惧,就是被剥夺了裁判权。无知!没读过书!呵呵,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,为什么每个人都必须是每一个行业的最好的专家?,每个人不能无知吗?“无知,就不能拥有自已的观点吗?”,“无知,就不能拥有自已的利益吗?”。

“无知”,就不能拥有自已的观点吗?不能拥有自已的选择吗?这是问题的关键!无知,就不能拥有对自已利益的处置权了吗?这才是关键中的关键。举些例子说:
父母在男女婚姻经验上,相对于子女,是很有知的,但是,子女就会因为“无知”而不能选择自已的终生伴侣了吗?
病人相对于医生,在医学知识上很无知,但是,病人对自已的性命交付、看病消费,就完全没有发言权了吗?
顾客对于厨师烹饪很无知,难道,在选择饮食上,就没有发言权了吗?
老板对于具体某个项目细节不甚了了,很无知,但是他出了钱,他就不可以作取舍吗?

试问谁有多大的本事,可以在每一个领域,都是最好的专家?答案只有一个:君主。因为那是神授的,生下来就“代表着最先进的生产力”。这是关键中的关键,中国,本质上是一个君权文化的国度。在一个君权文化的社会里,对事务的解释权,也就是对利益的分配权,是一个自君主以降的金字塔。在这个金字塔里,每个人的争论,只是争夺尽可能高的分配权,解释权。这样的争论,当然就以打倒对方的发言资格,压倒对方为要诣了。“成者王侯败者冠”,反正只是利益的分配,是“社会科学”,对与错不要紧,成与败才至关重要。身在这个大游戏规则了,就算自知不应该“压倒别人”,但为不被“别人压倒”,也就不得不取样的“摆pose了”。本博也有称某些人是脑残,白痴,汉奸,全为这种“不被压倒”的需要,因为,这里是本人的观点集合,是本人的博客。在本人的观点范围内,拥有无限制的主权。

在个人的观点中,每个人都对自已的观点,也就是自已的利益处置权,拥有无限制的主权。这就是常说的人权。换言之,每个人不必要成为专家,在自已的观点领域内,也不必要民主。如同个人如何选老婆,(个人的观点选择),不会是少数服从多数叫民主,大家可以投票,“妻人妻以及人之妻”,把人家的老婆、财产投票成自已的东西。人权,是民主的根本。民主拥有原子性,就是个人的人权,不得以民主的名义,侵入他人的个人观点空间。或者说,每个人,都有权力“无知”。因为,这是我们自已的观点范围,我们不是为了说服他人而存在这个观点,不是为了控制他人的利益分配而拥有这个观点。我们不需要说服他人,我们当然,有权力,无知!

对于我们自已的观点,我们说服自已就足够了。所以我们不需要是烹饪专家,只要我们觉得好吃,我们就可以选择消费,无知,又怎么样?我们不必要是医疗专家,只要我们觉得这个医生可以治好我的病,我就可以选择,无知,又怎么样?只要我觉得这个女子适合做我的太太,碰巧她不反对,我不需要是两性爱情专家,无知,又怎么样?有多少人知道,自已,原来是有“无知”的权力的?有多少人知道,我们不必把我们的命运交给他人?有多少人知道,当一些行政管理部门以“防止消费者受骗”管三管四时,他们是在抢夺了我们的观点利益的裁决权,是侵犯了我们的根本利益?实盘记录((2008-08-31 21:03:43))转载到了《2008-8-31周五股市:星期一的走势很关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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